所以他们大多数选择离开,有的是重于感情,回到了曾经培养自己的球队,比如以贝隆为代表的这类球星,便回到了自己的母队继续足球生涯,在这样中流水平的联赛中,他们即获得了主力位置,也拿到了自己想要的荣誉。而另一个选择,就是下面要说的金钱。
在2003/04赛季,贝克汉姆为皇马出场32次,打入3球,这不仅包括了关键的比赛进球,也包括了一些技术性极高的任意球。在接下来的一个赛季,也就是2004/05赛季,贝克汉姆继续为球队出战30场比赛,斩获4球,其中不乏一些精彩的远射。
在国家队进6个直接任意球,在曼联进28个,在皇马进了7个,在银河队进1个。共计42个。大卫·贝克汉姆(David Beckham),1975年5月2日出生于英国伦敦雷顿斯通,前英国职业足球运动员,司职中场。
穿着皇马的球衣,贝克汉姆为球队在联赛,国王杯,冠军被中一共出场148次,进球19个。在联赛中,贝克汉姆一共出战106场(60胜,18平,28负),并取得12个进球。在2003年夏天,贝克汉姆取得了在皇马的唯一一个冠军——西班牙超级杯,对手是马洛卡。
贝克汉姆,在曼联进了30个任意球,在皇马进了7个任意球,在英格兰国家队进了6个任意球。他虽然没有像米哈大叔那样上演过任意球帽子戏法,却拥有一项更令人咂舌的纪录:连续7场比赛,场场都进任意球。 以上只是小贝在正式比赛中的直接任意球数据,而他的间接定位球助攻较之直接任意球更有威力。
1、贝克汉姆不仅在球场上展现出卓越的技艺,他的勤奋和谦逊也赢得了球迷和同行的尊重。无论是在曼联还是在皇马,他都展现了自己作为职业球员的本色。贝克汉姆的职业生涯充满了辉煌时刻,无论是作为边锋还是后腰,他的表现都赢得了广泛的赞誉。
2、贝克汉姆抛开颜值来讲,他在球场上的综合实力不是特别厉害,但是因为他的颜值,所以他的名声比一些实力较强的啊球员的名气要高。我相信他的传中水平几乎无人能及,包括弧线、球速、成功率等,因此他任意球厉害。他的传球也不错,挺准的,够世界级吧。
3、南非世界杯,贝克汉姆以领队助教的身份为队友加油,2011年11月20日,他又帮助洛杉矶银河队夺得美职杯冠军。这些经历不仅印证了贝克汉姆在足球领域的成就,更体现了他的坚韧与奉献精神。因此,贝克汉姆无疑是一位伟大的人物。
4、在曼联时期,贝克汉姆和吉格斯的边路组合为曼联奉献了80%的助攻,可见贝克汉姆的右路传中是多么无敌。在皇马时期,改踢后腰。盘带还是一般,但利用中长传做调度极佳。跑动勤奋无比,蓝领脏活累活。在皇马那段人人都是大爷的情况下,他是最勤奋积极、最没明星架子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