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时代的巨头抱团始于波士顿凯尔特人,兴于迈阿密热火,金州勇士。2008年,波士顿凯尔特人的三巨头——加内特、雷·阿伦和保罗·皮尔斯——被许多人视为“抱团”夺冠的先驱。尽管他们的组合在当时引发了一些争议,因为这被视为一种背离传统竞争精神的做法,但他们的成功也为后来的球星抱团开启了大门。
1、首先一点,詹姆斯巅峰抱团的确没有任何可以洗的余地。毕竟2010年的时候他和韦德、波什都是当打之年,都是当时联盟里各自位置上的佼佼者,他们的联手的确一度让NBA失去了悬念。所以说,詹姆斯的确在巅峰的时候抱了团,这是詹密们也无法辩驳的,即便詹姆斯当年做出那样的选择也是无奈之举。
2、但我觉得并不是完全抱大腿,他只是想找一个皮蓬,但在巅峰的时候离开球队,让他不管拿几个FMVP,人们都会觉得他是抱了博士和韦德的大腿,但真的要看看11年热火和12年热火的季后赛,你就知道是谁在抱大腿了(其实真的不存在 谁抱谁的大腿)。
3、绿军08年三巨头,叫巅峰末期抱团,可12年他们还把热火逼到2:3;到詹姆斯34岁来个浓眉,年龄比绿军三巨头组队时还大,这时不再提年龄。一个先来后到论,所谓韦德波什先到热火,詹姆斯后来,所以是抱腿韦德波什。詹姆斯在湖人待了一年浓眉才到,这时候就不记得詹姆斯先来了。
4、他们说,詹姆斯的整个职业生涯,就是一直在找强力队友抱团的一个过程;如果不是他东奔西走,和无数的巨头组建超级战舰的话,恐怕他要一生无冠了。真是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。
5、巅峰时期抱团三巨头 2010年詹姆斯抱团韦德波什时,詹姆斯才26岁,同时也是当年的常规赛MVP,韦德也是联盟前5的球星,波什是联盟前10的球星,三个人都是当打之年,这样的情况在NBA历史上都不曾出现过的。
6、最主要的就是总冠军数,邓肯的职业生涯有5个总冠军,而詹姆斯只有三个,并且人们总说詹姆斯有两个总冠军是通过抱团来取得的,所以很多球迷认为,詹姆斯的实力比不上邓肯。邓肯的实力很强,而詹姆斯的实力同样是毋庸置疑的。
黑詹姆斯抱团的之所以这么多,是因为他是联盟第一的争夺者。但是联盟第一的争夺者却去别的队伍组队,而不是招揽别的球星,这容易被人诟病。且不争论什么所谓巅峰报团,分析一个事实,当时东部詹韦是各自球队头牌,实力年纪相当,同一赛区,可谓一生之敌。
这也为如今的抱团时代开创了先河。“狼王”的铁血,雷阿伦的刺客属性,皮尔斯的硬汉精神,创造了无数的经典画面。
我觉得2003年的热火队、1996年的火箭队都算得上是纸面上或者大龄化的“超级球队”,只能说詹姆斯开创的是“年轻版超级球队”的先河,这样的说法更为合理,而张伯伦应该就是抱团始祖了。